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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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权的四个错误认知之二:财产权首先保护的,是富人的权利】
人们通常认为,财产权是富人的专属权,“保护财产权”保护的是富人的权利,是对富人的偏袒,对穷人的不公。这是对财产权最古老、最严重的偏见。
试想,面对财富缩水、强者的掠夺,以及土匪强盗的抢劫时,谁能有更多的办法保护自己的财富?答案显而易见——富人总有更多办法规避风险,保护自己的财产。
不仅如此,每当战乱、社会失序时,穷人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要么成为权势者的附庸,遵从“不服从者不得食”的游戏规则,要么铤而走险,希望通过暴力手段成为新的游戏规则制定者。
如果财产权不受保护,财产就会越来越集中在少数富人(权势者)手里——他们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从穷人那里拿走更多财富,而不必受任何道德上的谴责和法律上的制裁,结果出现富人越富,穷人越穷的“马太效应”。
相反,保护财产权,首先意味着从根本上限制了富人侵犯,甚至剥夺穷人财产的权力。“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一古老的谚语,揭示的正是这样一个公理:不经过所有者同意,任何人无权冒犯、掠夺他人的财产权。
不仅如此,保护财产权还保护了穷人变成富人的权利。众所周知,财产权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而市场两大最基本的功能就是:一是通过分工有效配置资源,从而提高经济效率;二是激发创新的涌现。
因此,保护财产权的直接结果就是社会总财富的持续增长,穷人的财富也会水涨船高。在市场经济中,那些聪明而又勤奋的穷人,很快就能改变自己的经济状况,而那些具备企业家精神的穷人,还可以通过创业,变成富人。
总之,在财产权受保障的社会,遵循的法则是“不创造者不得食”。因此,穷人比富人更需要对财产权的保护,对于穷人来讲,怕的不是穷,而是没有致富的权利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