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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白切狗

作者:广庚

时间:2015年3月25日

公众号:十八铺路

一懒无娱,大概说的就是我。这日,太阳暖和,想写点啥,却被阳光绊住了脚,于此,晒旧文,是最后的妥协。

 

“路过客路客过路”中的客路,就是盛卖白切狗的粤西小镇。出了远地,小镇难扬名,外人知道的就是雷州白切狗。人在异乡,乡愁两物,其一白切狗,其二牛骨仔。异乡相遇旧友,长谈理想笑叹现状之余,总会谈到记忆中共同的白切狗,啧啧认可,为美味神往,继而摩拳擦掌,恨不得大哙一顿。“回家后我请你吃白切狗“,这也成了旧友相待的最高礼遇。

 

雷州,与其他三线城市一样,有着一条主干路,聚集着百分之八十的生意,有着啼笑皆非的“肯麦基”,也有偶尔打着内蒙古旗号的皮毛商,把全城的电线杆都刷上小广告。还有一些舒国治笔下的十全老人,迟缓笨拙地躲避街道的油渍和果皮,至城内市场狗档,伸出两指,盯着档主说:“来半斤,狗肚横切,加三元狗肠。”引座落定,喝汤啖肉,小一口米酒,眯眼抽鼻,红了脖子,看对面车站的匆匆的聚散离别。

 

爷爷是村神谭四娘娘的童子,不吃狗,但也信奉“脊梁朝天为人所食”,对子辈孙辈吃狗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偶尔也说“狗肉暖身,冬季吃吃,也好”。不过父亲每次买狗肉,还是躲着爷爷的眼线,小时候与姐妹弟弟围随着他自行车,问买了什么好菜,他都嘘嘘几声,只说是好东西,我们也就知道好东西就是狗肉了。更小的时候,我并未懂得爷爷乃神职不吃狗,清晰地记得有一次,狗档主拎狗在本村广场卖,我缠着爷爷给两元买狗肠,苦缠最终如愿,忘记了爷爷的脸色,至今想来,惭愧不已。

 

红土地上的每一个小孩,对狗牙都有膜拜的童年。邻村有一户人家,专卖白切狗,其女儿相貌一般,但得到很多男孩子讨好,就是希望籍此得到一枚狗牙。一枚好狗牙,牙身长,灰白光泽,有牙龈的痕,攫洞牵绳,系于胸前,妇人念念有词,正气辟邪,鬼魂莫近,佑其儿一生安康。前年寒假期间,我在村子支教,教六年级语文,还看到班中很多男孩子的胸口,细细红绳都串着碧玉和狗牙,眼光上移,那是一张淳朴的脸和一双无邪的眼神,一个男孩子下课期间,和我说,这是圆月弯刀。我想到了童年时,每一次考试,都默默地向胸口的狗牙许愿考出一个好成绩,还写下“但愿苍天知我志,敬赐神力助我行”的句子。光阴何处去,竹树阴浓,风清茶淡。

 

白切,讲究新鲜清淡原味。白切狗,沾酱而吃,其酱料配制历来是各档主的独家秘方,客路白切狗之所以知名,声名在其酱独特,引得众多食客循味觅之。我口感一般,只知道酱中有陈皮八角,有甜酱和辣酱之分。吃白切狗之前,还得先喝狗汤,否则易反胃,体内郁闷,紧接着高烧拉肚子,这一点我有切身感受,后经人指点,两碗狗汤下肚,症状全解,真是解铃还得系铃人。题外有一事,有一个夏天我吃荔枝中毒,解药就是荔枝壳煮水,喝了立马轻松,或许天地万物都是阴阳相辅,阳盛则毒,得取其阴来调和。

 

传闻一事,书生也草莽。一名外籍老师刚来雷州一中任教,听说本地白切狗鲜美,前去买三斤独饮,归来时,狗肉过秤,少了半斤,怒不可遏,骑着摩托车,一路呼啸至狗档,大叱店家,少了半斤,咋办。店家自知理亏,补上半斤好肉,谅知老师还不依,二话不说,抄起一条白切狗,往后一甩背在身上,落下一句“要收钱,去雷州一中找我”,跨上摩托车呼啸而去。至学校,与众老师共饮,寒士皆开颜。悍秀才将军匪店家,一时传为佳话。

 

喝酒之人,尤其推崇白切狗。一狗二蚝三咬墙四番豆,这是下酒之物排行榜,咬墙指的是海豆芽,番豆指的是花生。这是堂叔的老丈人和他说的,堂叔新婚,与老丈人初次正经对话,陪话下酒就是一大盘白切狗,五碗米酒下肚,堂叔已满面通红,意志不清,下筷夹不起肉,而老丈人气定神闲,持狗脚嚼嚼有声,还忙着让茶敬酒,这让堂叔很不堪,平日自称八支啤酒当水喝,这枕头吹牛话,让堂婶学给老丈人听,这会被教训了。老丈人敲筷教训,酒不可多喝,贪杯误事,斗气伤身,狗肉可以多吃,壮阳强身,做事有力。言及此,席间又多了两个人脸红,一个白眼,一个低头。

 

每村都有一个以上的村神,镇村佑民,寄托着人们的希望和祝福。每逢村神生日,村里必然组织戏班上演那几折村神看不腻的戏本。村神在神圣庄严地看戏,而村民则是畅快地吃狗肉。女人来戏场是为了看戏;男人来戏场,吃狗才是正事。卖白切狗的摊位很简陋,铺一张席子,置一排矮凳(两拳头高),再把刚从汤里捞出来的整只白切狗放在席子的大盘中,“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不知正在看戏的村神是否也侧目来瞧瞧呢?一条条香喷喷的熟狗,光洁滑油,以蒜茸、辣椒酱作配味,怎么不教人想大朵快颐一番呢?戏台才拉开幔布,男人们三五成群围蹲于席子旁,根据肚量叫上多少斤两来斩食。红土地天生的饮客一举杯,一眯眼,赤手夹狗肉,嚼之嗑嗑然,颇有草莽豪气.一边举杯一边谈天说地,上至国家统一分裂之争论,下至对庄稼的收成关心,间杂期间的是一些黄段子,笑得满席人的红脸更红.又有人突然回过头说:”今年小生演得好,声线好.”话题又转到戏台上了.我小时常常也跟随父亲在席间吃狗,最喜吃狗大腿肉,大人有时也挑逗我,问学堂里女老师漂不漂亮\喜不喜欢之类.我傲气不理他们,侧过脸看戏台上的凤冠霞衣,听台上的弦琴鼓瑟,有一个小丑念白:”我去山不识出,大王吃肉我啃骨”.听此段时,回头一看,父亲手持的是狗脚,而我持的是大块狗肉,心里总有一番得意.

兄台,昨夜冬雪,能饮一杯否。

咦,只道他腹内草莽人轻浮,却原来骨骼清奇非俗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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