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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价值来源的深度分析

作者:刘涛

发布时间:2018年5月2日

网络来源:区块链兄弟

比特币从诞生以来就一直饱受争议,很多次都被宣布死亡,但是一直走到今天被多个国家官方认可,特别是日本政府在9月19号给coincheck发放了第一张比特币交易所牌照,并且有30多万家线下门店支持比特币支付。到底比特币价值来源哪里,本文尝试解答。

作者简介:

刘涛,离子链创始人,旺链科技CEO,复旦大学区块链研究生课程主讲老师。华东师范大学管理学硕士,原指旺金科CTO,原埃森哲高级总监,在高科技制造、金融行业有超过15年的业务咨询和技术架构经验。机械工业出版社《区块链开发实战:以太坊关键技术与案例分析》《区块链开发实战:Hyperledger Fabric关键技术与案例分析》两书合著作者。

源起:央行等七部委于2017年9月4日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ICO定性为非法集资被叫停。9月14日,国内第三大数字货币交易所比特币中国宣布9月30日前停止所有交易,其他交易所也发布公告将陆续关停。更进一步,有消息传出,国家互联网出口将拦截比特币交易广播数据包,如此一来国内所有矿池将无法运营。一时间关于比特币如何定性,是否应该存在的讨论甚嚣尘上,掌握媒体和话语权的传统金融专家和主流经济学家们几乎一边倒的打击比特币,认为比特币没有价值,称之为泡沫甚至骗局。比特币从诞生以来就一直饱受争议,很多次都被宣布死亡,但是一直走到今天被多个国家官方认可,特别是日本政府在9月19号给coincheck发放了第一张比特币交易所牌照,并且有30多万家线下门店支持比特币支付。到底比特币价值来源哪里,本文尝试解答。

一、 关于信用货币

货币被公认有三个作用:价值尺度、支付手段、价值存储工具,货币的形式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实物货币,贵金属货币,纸币,电子货币,纸币一开始只是贵金属货币的代币,1971年美元与黄金脱勾之后,全球进入纯纸币时期,这种纸币就是信用货币,即以信用背书发行货币而不是以贵金属做为支撑。电子货币是纸币的电子化形式,跟我们现在讨论的数字货币根本不同。信用货币首先要解决的是谁的信用的问题,目前世界上流通的各种货币都是由主权国家信用背书的货币,或者更精确的说是由各主权国家的政府信用背书发行,并由国家权力机构保证流通,发行机构通常是中央银行。国家权力机构如何来保证流通呢,首先是通过立法,商品必需要用主权货币标价,不接受主权货币支付即为非法,其次是通过税收,从明朝实物税过度到货币税之后,国家规定纳税只收主权货币,最后是金融体系,清结算只能用主权货币。三个措施正好对应货币的三个作用。

二、 信用从哪里来

如果主权货币(纸币)都是政府信用货币,那么政府的信用又从何而来,简单来说政府信用来源于国家的权力,政府是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权力执行机构。我们继续往上追溯,国家的权力来自哪里,现代“国家”的概念来源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卢梭认为任何国家权力无不是以民众的权利让渡与公众认可作为前提的。所以为何政府可以发行货币,是因为民众的授权与认可。主权货币的产生如下图所示:

三、 比特币的信用来源

比特币的底层是基于一个没有中心服务器的点对点网络,网络上的每个参与方电脑都安装相同的节点软件,节点软件中已经包含了既定的运作规则,任何一方单方面修改无效。网络中发生的交易都是以没有固定对象的广播方式发布到全网,各参与方节点把一定时间内收到的交易打包成区块(BlockChain),并计算该区块的迷题,最先计算成功的节点得到记帐权,可以在区块链发起一笔给自己一定数量比特币的交易做为奖励,计算迷题就是挖矿,奖励即是比特币的发行。生成的区块会指向上一个区块,形成一个区块的链条形式的交易记录账本,全网节点都保存全部的完整账本,计算迷题需要大量的算力,且计算难度会随着全网算力的增加而相应提高,任何一方由于计算能力不能达到51%,单方面修改数据都无法影响其他节点。全网的计算能力越强,交易和账本越安全。这就是构成比特币体系以区块链为基础的去中心化、匿名式、分布式记账、不可逆或篡改等特征。

民众通过参与挖矿或购买比特币让渡权利给比特币网络(比特币公有链),而比特币网络采用算法(加密、数学公式)制造比特币,而算力是比特币的安全保障。

从这个角度上来看,比特币跟主权货币的信用来源是一致的,本质上都属于纯信用货币,只是民众权利的受让方和货币的发行方不同。比特币与传统金融专家所说只是人民币代币符号的“商圈币”或者“社区币”截然不同。

以比特币的标准,要想形成有价值的数字货币,需要以下几个要素:

1. 足够多的民众自发的选择。

2. 有广泛部署,多节点参与,且没有一个中心化组织操控的公有链。

3. 算法和规则设置合理,共识机制有效可行。

4. 有较大的算力做为安全保障。

以这个标准来看目前有许多山寨币,特别是近期出现的很多进行了ICO的币并不据备上述条件,沦为非法集资的工具。

四、 比特币的价值来源

解决了信用问题,我们来看看比特币的价值来源,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黄金的价值来源,黄金的价值体现在几个方面:

1. 黄金是金属,据有货币之外的使用价值,可以应用在工业产品和工艺品中。

2. 黄金据有稀缺性,地球上黄金产量有限,且开采成本较高。

3. 黄金很长一段时间是官方法定的主权货币,民众认可度高。

如果从这三点出发,对应于比特币同样成立:

1. 比特币没有实体,但是一样有货币之外的使用价值,比如做为公共随机数来源、通过染色方式做为赛场门票等。

2. 比特币有稀缺性,总量2100万,2140年全部挖出,目前平均挖出一个比特币的成本(场地,矿机、电力、人工)差不多1200美元。

3. 比特币参与节点超过一百万台,交易使用人数据不完全统计超过一千万人,分布在全球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

认为比特币没有价值的人通常有两个反驳的观点,这里加以澄清。

1. 第一种观点从马哲角度,认为价值是凝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而比特币是通过解迷题挖矿创造出来的,解迷耗费大量电力,但是迷题的答案除了取夺记账权之外没有其他作用,因此是无效劳动,不产生价值,所以比特币没有价值。持这个观点的人逻辑混乱,倒因为果,劳动是否是无效劳动不是劳动本身决定的,而是由劳动的产出物是否具有价值来判断的,如果黄金没有价值,那么挖掘黄金的过程是否是无效劳动?生产挖黄金的矿机是否更加无效?如果比特币有价值,那么算力就有价值,算力是比特币的安全保障,我们为了保障主权货币的安全创造了多么庞大的体系,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执行组织、各种金融系统以及相应的基础设施、遍布全国的服务网点等等,如果用传统方式建设一个全球性的信用货币体系会是多么巨大的投入,这样一比较比特币的算力投入模式是经济且高效的。

2. 第二种观点认为比特币完全是网络环境中产生的数字符号,没有实体,所有规则也是人为模似黄金而设置,就像一个“游戏”,很难被人相信,因而没有价值。持这个观点的人需要打开思路,殊不知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石就是建立在人为设计的规则之上的,从汉漠拉比法典,到现代公司的概念,到互联网思维,都是先创造一个概念,让大家相信这个概念,最后成为人人认可的法则。人为创造规则本来就是社会实践的常态,只是有的规则比较古老已经根深地固,被人们认为理所应当成为了视而不见的法则。

五、 比特币困境的原因

任何金融创新都不外乎围绕这样三个基本要素来进行:一是价值的跨时期转移;二是就未来的偶然结果达成契约(或有权利是金融创新的主要原因);三是使得价值交换变得更容易的可转让性(投资者转让金融合约的权利)。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是人类数字化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众权利的让渡第一次可以不依赖一个中心化的人类组织,比特币和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智能合约技术带来了新的人类协作方式,比特币让价值交换更便利,特别是跨地域的价值交换,而智能合约改了“未来的偶然结果达成契约”的方式。因此比特币是巨大的金融创新,大到与现在法律和监管体系不兼容,比特币的困境也由此而来。

由于与现有法律和监管体系不兼容,比特币的发展和流通产生了很多问题,如牌照问题,洗钱问题,暗网交易问题,市场操控问题和安全问题,集中表现在交易所上,从这个角度来看国家暂停交易所有充分的现实考虑。不过从根源上说这些不是比特币的问题更不是区块链的问题,而是现有法律和监管体系如何快速适应新技术新趋式的问题。

参考阅读:

王永利《比特币不具备货币的本质 没有真实价值支撑》新浪意见领袖专栏 2017-9-16

肖风《数字货币的价值起源》清华金融评论 2017-5-20

卢梭 《社会契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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